邱学忠
刚满18岁的李某为给家人赌气,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电话报警谎称有人在地下商场放了炸弹,最终锒铛入狱。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李某因与家人生气,便从北京返回到上蔡县城,为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是有胆量之人,于今年7月23日11时3分,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称,东街地下商场有炸弹,5分钟之后就会爆炸。上蔡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出警60余人,紧急疏散位于该县城东街地下商场的商户200余家及购物群众600余人,经过公安民警1个多小时分段排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后警方通过报警电话号码联系到李某,并在该县东街一家电商场门口将李某抓获。案发后,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悔恨地说:“开始只想用这种方式来证实一下自己的胆量,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对自己这种愚蠢的做法真后悔啊!”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李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最终触犯法律,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