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3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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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假期消防安全“十注意”

发布时间:2014-09-30 10:22:31  

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国庆假期消防安全“十注意”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尚卿)928日,笔者从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幸福的国庆佳节,消防部门就安全问题做了安排。

国庆节期间,人流、物流相对集中,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频繁,旅游、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人员密集,加之入秋以来天气风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社会各界注意消防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一、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和居民楼院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值班,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为确保节假日安全,请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共场所不得违章违规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在这些场所消费、休闲,请留意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从最近的出口迅速逃生。

四、注意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人离开要熄灭火源,出门要关掉电源、气源。

五、乘坐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吸烟;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六、驾车旅游出行前,请对车辆油路、电路等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引发火灾。切勿在消防车道上停放车辆或设置阻碍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七、遇有火情以及其他自然灾害,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八、发现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以及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九、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时有发生,请遵守电动自行车使用规定,不得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

十、在旅游景点游玩时,请自觉遵守禁火禁烟规定,不要在野外遗留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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