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12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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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当谨记

发布时间:2014-09-12 17:27:44  

李小龙

821日《驻马店日报》报道,市纪委对西平县民政局监察室主任、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庞耀红中午饮酒进行通报,决定给予庞耀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组织程序免去庞耀红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和县民政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古语云:“勿以恶小而为之。”看看腐败分子堕入深渊之路,没有谁一开始就几十万、上百万受贿,总是从一些小错误、小违纪、小问题甚至是“低级错误”开始的,然后逐渐欲壑难填,越贪越多。

因此,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一是要慎独。“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无论是公务活动还是个人生活,都应当严于律己,切不可产生侥幸心理,否则只能害了自己。二是要慎始。迈好人生的第一步很重要,干部犯错误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旦有了违纪违法的开始,就有可能“冷水煮青蛙”般地在浑然不觉中葬送自己。三是要慎微。“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思想上放松警惕,不拘“小节”,就可能不自觉地放纵自己,终将酿成大错,后悔莫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笔者希望,我市各级干部都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始终提醒和告诫自己,不迈违纪第一步,不出违法第一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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