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0月2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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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树苗种庄稼 毁坏财物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4-10-21 15:54:42  

田春华

       土地被依法征收后,祝某看别人地里没有种树苗,感觉自己的地被划为绿化带种树苗不划算,想着把绿化带里的树苗拔掉的话,还可以接着种庄稼,于是将种植在绿化带里的树苗拔掉1000多棵。108,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祝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1913时,祝某因不想原来自己家地里种树苗,将107国道孙张庄路段绿化带中种植的树苗拔掉1000余棵。经西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价值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祝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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