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华
土地被依法征收后,祝某看别人地里没有种树苗,感觉自己的地被划为绿化带种树苗不划算,想着把绿化带里的树苗拔掉的话,还可以接着种庄稼,于是将种植在绿化带里的树苗拔掉1000多棵。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19日13时,祝某因不想原来自己家地里种树苗,将107国道孙张庄路段绿化带中种植的树苗拔掉1000余棵。经西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价值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祝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