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01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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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小知识

发布时间:2014-09-01 16:40:08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人身保险分类。1.按保险责任分类有人身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按保险期间分类有长期人身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3.按承保方式分类有个人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传统人身保险。其中,传统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的特点。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大多数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定额给付性质的合同,只能按事先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2.长期性保险合同。一方面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方面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3.储蓄性保险。人身保险不仅能提供经济保障,而且大多数人身保险还兼有储蓄性质。作为长期的人身保险,其纯保险费中大部分是用来提存准备金,这种准备金是保险人的负债,可用于投资取得利息收入,以用于将来的保险金给付。4.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     (保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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