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华
就今年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今年秋季学期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在即,为认真做好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让社会、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今年市中心城区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日前,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华。
记者:李局长您好!近段时间不少市民打电话询问市中心城区招生有关情况,请您谈一谈今年该项工作的安排情况。
答:感谢新闻部门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选聘优秀教师,为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认真做好市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公布2014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的通知》,市教育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治理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实施办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今年市中心城区招生工作都坚持哪些招生原则?
答:今年该项工作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二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三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四是“两个一致”的原则。“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一致。
记者:今年市中心城区招生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的招生工作有如下规定:
一是小学一年级只招收年满6周岁(
二是初中凭小学升初中登记表等档案组织招生。小学毕业生持小学升初中资格证、《入学通知书》和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到本学区初中报名。
三是小学、初中按市中心城区招生办制定的招生日程组织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所划学区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到入学,不得跨学区招生。
四是按政策规定确需跨学区借读的,要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4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外学生借读申请表》(此表到学校领取),由招生学校调查核实后报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报市、区监察部门备案。
记者:市中心城区内每年都有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入学,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门是怎么安排的?
答:近几年,市中心城区每年都要安排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我们明确要求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外地户籍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市中心城区学校借读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借读证明。已在小学借读至六年级且有学籍的,升入初中就读时不再办理借读手续。
记者:关于学区划分情况,也备受关注,请问今年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重新划分学区?
答:根据今年城区个别学校招生能力变化和部分新建学校投入使用情况,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老城区学校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新城区学校要适度调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区域常住人口数量为依据,以主干道为界,为新建投入使用的学校相对就近划定学区,同时适度调整周边学校的学区。
记者:初中、小学招生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从
记者:今年对市中心城区招生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市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在市、区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阳光工程”。
二是各学校要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市、区招生办统一安排组织招生,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要求,统一招生步骤,统一采集、上报有关信息。
三是市、区监察部门对市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及规范招生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四是各学校一律不准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把捐资助学及录取生赞助费等与学生入学挂钩,对违规收费学校,将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超规模、超计划组织招生。确需扩大招生规模的学校,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招生。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对违规收费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如何加强对市中心城区招生的管理工作?
答:对市中心城区招生实行目标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已将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之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市中心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规模与招生范围、提前组织招生、组织考试选拔新生、扰乱招生秩序、不按要求控制班额的学校,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对借招生之机或以介绍学生为名收受钱物、索要礼品(礼金),扰乱招生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