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宏锋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从12个方面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任务。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深入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户之间联合起来走合作发展的道路成为必然。
诚信经营、浓厚服务氛围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要始终秉承诚信经营和“让成员受益”的理念,确保农资质优价廉。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指导成员建立生产记录制度。
加强指导、强化队伍是合作社发展的前提。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素质,把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重点培训和提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等方面的能力。
让利于民、政策扶持是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在产业政策支持方面,将农民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和可以依托的组织资源,优先由农民合作社承担或吸纳农民合作社参与。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安排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合作社的基础建设、技术引进、人员培训、贷款贴息等。落实和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在建设用地支持方面,对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符合城镇规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规范管理、建章立制是合作社发展的保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社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成员账户和档案,加强合作社的登记工作,并作为享受相关扶持的最基本条件,依法进行变更和注销登记,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