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6月24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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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账难追讨 录音来帮忙

发布时间:2014-06-24 07:08:13  

田春华

       多年旧账终因证据确凿而得到追讨。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王某于10多年前向原告张某借款1.8万元,但未出具书面借据给原告张某,且双方在借款时还没约定利息,后被告王某归还了9000元,剩余9000元借款经原告张某多次催要,被告王某均拒绝向原告张某归还剩余的9000元欠款。

       庭审中,被告王某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借款,原告张某诉称的借款不属实。但原告张某提供的2份录音资料显示:1.10多年前,被告王某向原告张某借款1.8万元;2.原告张某认为被告已经偿还部分借款9000元、被告王某认为已经偿还1.2万元。被告王某对该2份录音资料的真实性有异议,但并未申请对该2份录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虽然对录音资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申请对录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可以视为被告对该2份录音资料真实性的一种默认,结合相关证人的当庭证言,可以认定被告王某与原告张某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遂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借款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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