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6月20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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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调解一起6年邻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6-20 08:11:18  

       本报讯 (通讯员 胡天翔 赵洪友 焦中迁)“喂,是张检察官吗?俺已经把钱赔给老王了,谢谢您!”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张新华接到了刘二奋的感谢电话。电话里,张新华能感受到刘二奋如释重负的轻松。

       赔了钱,还给检察官打电话表示感谢?这事要从6年前说起了。200887,家住西平县柏城街道办事处的刘二奋在建造五层楼房开挖地基,其邻居王建生担心刘家五层楼房会对自家的二层房屋造成损害,经协商两家达成协议一份,约定刘家盖楼房如给王家房屋造成裂缝或坠塌,刘家负责照原样修建好。刘二奋家房屋建好后,王建生家房屋多处出现不同程度裂缝。双方就房屋裂缝原因及损失数额发生纠纷,数次协商不成,王建生遂将刘二奋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对王建生房屋损害原因及房屋损失进行了鉴定。20121210,依据上述鉴定和相关法律,法院判决刘二奋赔偿王建生损失55162元,并承担6790元的鉴定费、评估费。刘二奋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申请再审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刘二奋因其重新鉴定申请一直未被准许不服法院裁判,于2014126又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交由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审查。承办人通过审查原审卷宗、听取当事人陈述并到现场实地查看,认为当事人申请监督虽有一定道理,但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持其申诉理由。若本着“就案办案”的思想,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虽可“案结”,但却不能“事了”。承办人张新华决定引入人大代表、检察官、法官三方联合调解,以打消双方不必要顾虑。随后,分别由2名人大代表和2名办案检察官、2名法官组成的6人调解小组,本着维护公平、化解矛盾的理念,从案件的诉讼风险、诉讼成本、法律规定、邻里关系、家庭状况等角度,多次给刘二奋、王建生做工作。由于双方对调解小组的人员构成比较信任,最终二人接受调解小组达成和解协议:刘二奋一次性支付王建生房屋损失等费用4.7万元,王建生放弃余款的要求,刘二奋撤回检察监督申请。近日,该协议得以履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             

       就这样,在人大代表、检察官、法官三方联合调解下,一起长达6年的相邻损害房屋关系纠纷案得以成功调处,刘二奋和王建生握手冰释前嫌,分别表达对人大、检察院、法院三机关的信任和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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