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脑损伤、脑瘫、脑瘫高危儿、智力低下患儿得到及时救助,凡在驻马店市中医院儿童康复科进行康复治疗符合条件的患儿(贫困家庭优先),均可享受市残联项目基金康复治疗救助资金每月2000元。
救助范围为年龄0~6岁的残疾儿童,脑瘫高危儿康复治疗为3个月,脑瘫患儿最少需住院治疗3个月,不超过6个月。
申请人必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3份,儿童户口本复印件一式3份,儿童一寸照片3张,审批表一式3份。
以上材料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护士站,由责任护士统一提交各分管残联康复部长审核对接。符合条件的儿童监护人,先到驻马店市中医院儿康科办理入院,经评定后符合办理救助条件后找护士长领取申请表,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交护士长,经过病区康复救助小组审核,审核通过,接受治疗,出院时到住院处领取救助资金。
(李 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