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驻马店市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
户口迁移实现“零门槛”
全面放开六类人群的落户限制吸引人才落户
□全媒体记者 班永威文/图
“我市在放宽户口迁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有哪些新举措?”“我市按照‘能放则放,应落尽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城镇落户条件、调整城镇就业人员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六类人群……”1月16日下午,驻马店市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出席发布会,并就驻马店市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房国卫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客户端、央广网、《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驻马店日报》、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等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及其所属新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郭渊在通报时说,近年来,驻马店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政策要求,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推出人才落户新政,降低城市落户门槛,简化户籍办理手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吸引各类人才落户城镇,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聚集,努力实现城镇建设规模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为推动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彻底打破了城乡户籍壁垒
郭渊说,2015年5月1日,驻马店市全面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彻底打破了城乡户籍壁垒,全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2016年12月,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配备居住证制证系统,对暂住登记满半年,且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全部予以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同时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推出人才落户新政
郭渊说,为推动驻马店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能放则放、应落尽落”的原则,在我省户口迁移的规定框架内全面放开全市户口迁移限制,即只要符合我省户口迁移的框架规定,就可将户口迁到本市,我市不设任何限制,实现“零门槛”户口迁移。郭渊简要介绍了具体政策:
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凡被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含私营企业)雇用,并与用工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即可在我市落户。
进一步放宽在市区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的落户条件。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者,准予本人及其亲属户口迁入。由投资人或业主持入户申请、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在我市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款物的证明文件(仅限为公益事业捐赠类)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1.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应届以及两年择业期内的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手续。
2.留学归国人员。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注销户口证明即可办理。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即可办理。
3.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实施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就业地;确实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回原籍。
全面放开优秀人才落户限制,本人自愿申请将户口迁往城镇,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5.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和本人书面申请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6.福利机构、家政公司护理从业人员。在福利机构、家政公司从事护理工作、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凭单位劳务合同或用工证明、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等材料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迁入人员可根据亲属投靠的有关政策,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户口随同迁入城镇。
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郭渊说,为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真正让群众“懂办事”“好办事”“能办事”,2015年11月,我市公安机关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可以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申办业务、信息流转、网上审批,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将审批中原来前置的纸质材料收件、核验环节后置,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群众只要在预审批通过后到派出所户籍窗口一次就行,先批后办,一趟办结,减少群众跑路。
根据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30项业务均已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最多只跑一次。
此外,为了让最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我市公安机关推出了多项便民惠民举措。一是推行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完善“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增设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业务时全部登记手机号,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向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身份证。二是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三是减少各类证明材料。取消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未落户证明、取消申报材料复印件、取消变更姓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通过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等多种方式实现户籍办理“不见面审批”,既要做好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的“减法”,又要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为群众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事快、不找人、办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