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9年01月15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亲戚结怨法官耐心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01-15 08:40:41  

□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王 

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朱某和谷某握手言和,谷某当庭向朱某支付赔偿款10万元,第二天又向朱某支付了余下的4.5万元。

据了解,原告朱某与被告谷某本是亲戚关系,谷某雇佣朱某在北京市一个工地施工。2017年11月6日,朱某在施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腰部受伤,被诊断为腰L1椎体爆裂性骨折,L5/S1椎间盘突出、变形,L3-S1棘间韧带轻度损伤,腰背部皮下组织肿胀。经手术治疗后,被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合并不完全瘫痪。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在朱某住院期间,谷某对其进行了护理,并支付了医疗费。朱某出院后,便与谷某商谈赔偿事宜,但谷某除为朱某购买了轮椅外,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双方协商未果,朱某于2018年7月向泌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谷某赔偿其各项损失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谷某作为雇主,应当赔偿朱某的各项经济损失。但是考虑到朱某和谷某是亲戚,如果简单判决,势必加深两家的矛盾,而化解矛盾才是处理案件的宗旨。于是案件承办人韩法官耐心地与两家人进行沟通,不断做朱某和谷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调解,两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谷某向朱某支付赔偿款14.5万元。且谷某当庭支付了10万元现金,并于第二天支付了余下的4.5万元。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