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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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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8-11-06 08:46:27  

我市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

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食用油安全

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全媒体记者  张丽丽  通讯员 闫啸 文/图

执法人员在抽检食用油。

本报讯 “食用植物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全市食药监系统要全面开展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无证生产经营、标签标示不合格、抽检结果不合格等各种违法行为。”日前,在驻马店西刘庄市场,市食药监局局长李华荣在督导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时说。

据了解,为督促我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吃油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0月26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县区食药监局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进行检查。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花生、芝麻、大豆等原料是否存在霉变现象,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有掺杂掺假现象,是否滥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或者利用废弃的食用油脂及其制品回收加工产品。

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存在销售“五无”植物油现象。餐饮环节则重点检查食用油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采购植物油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据悉,全市计划抽检390批次,涵盖生产、流通、餐饮3个环节,重点检验是否掺杂掺假、黄曲霉毒素B1和苯并芘是否超标等。10月29日起,市食药监局及县区食药监局已陆续开始抽检,预计本周内可以完成抽样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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