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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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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辽赣三名原副省长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8-10-24 08:59:19  

鲁辽赣三名原副省长被起诉

三人分别涉贪污、破坏选举、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等罪名

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山西、北京、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涉嫌受贿、贪污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涉嫌受贿、破坏选举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季缃绮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山东世界贸易中心董事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刘强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抚顺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行为,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破坏选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李贻煌利用担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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