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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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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有位难归”

发布时间:2018-10-15 08:54:07  

市民:专用车位被占不按规定停车吃罚单

共享汽车“有位难归”

部门呼吁:不要占用共享汽车专用车位

□晚报记者 苏莉 文/图

共享电动汽车

本报讯 市民邓先生使用共享电动汽车出行,准备到专用停车位还车时发现,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他将车停放在了非机动车道上,结果吃了罚单。邓先生认为应该倡导绿色出行,专用车位被霸占,失去了“专用”的意义。

共享汽车“有位难归”

昨天,市民邓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他是共享电动汽车的忠实“粉丝”。但两天前他接到了共享电动汽车所属公司的电话,告知他因使用共享电动汽车时不按规定停车,车被贴了罚单。

原来,8月31日晚上8时许,邓先生在市天中出大道与练江大道交叉口附近的共享汽车租赁点租用一辆共享电动汽车。走到市解放大道东段时,邓先生准备到附近的商场办事,便决定在附近的共享电动汽车网点还车。然而他发现这个网点的专用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附近的停车位也都满了。

“如果我将车辆停放到其他网点,我还得打的回来。”邓先生说,这样使用共享汽车就没意义了。

邓先生说,当晚,因为有急事,他便将车停放在市解放大道东段的非机动车道上。

10月10日,他接到了共享电动汽车所属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他8月31日晚上他所使用的那辆共享电动汽车,9月1日上午8时许被交警部门贴了罚单。

部门呼吁不要占用专用车位

邓先生赶快去查看,发现罚单上显示, 该车9月1日上午8时30分在市解放大道东段因不按规定停放,罚款200元。

“专用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共享汽车停在哪里?”邓先生说,我市推行共享电动汽车是项惠民好事,大家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另外,一个多月前的罚单他现在才看到,其间他又多次使用共享电动汽车,是不是还有类似的罚单没接到?

“任何车辆都必须按照规定规范停放,不能随意乱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共享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是共享电动汽车所属单位规划的,就是倡导大家绿色出行。但交通法规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专用车位禁止其他车辆停放。他们只能呼吁大家不要占用共享汽车专用车位。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 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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