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8人死亡的广东清远“4·24”特大放火案,9月11日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已构成放火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其适用死刑。(据新华社)
造成18人死亡的广东清远“4·24”特大放火案,9月11日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已构成放火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其适用死刑。(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