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天未入住自来水表需更换
水厂、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承担费用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我在置地阳光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交房后一直没有住,前几天接到物业的通知,说我家的水表需要更换,让交150元钱,逾期不交,后果自负。”8月15日下午,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
据陈女士介绍,她在市泰山路与学院路交叉口附近的置地阳光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2017年12月31日交房后,至今未入住。”陈女士说,7月4日,她收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发的短信,说她家的水表在去年冬天被冻坏,需要更换水表,并让她交150元钱。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付先生。付先生告诉记者:“虽然陈女士尚未入住,但住房归她所有,水表被冻坏应该由她承担更换水表的费用。”
付先生还介绍,因去年冬天气温偏低,该小区有六七十家业主的水表被冻坏,经过与水厂相关部门协商,更换水表工程由市中业自来水公司统一施工。一块水表原价480元,水厂承担150元,开发商承担180元,业主承担150元。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这项费用业主是应该交纳的。“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但自交房之日起,自来水表已归业主所有,所以业主应交纳更换水表的费用。”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