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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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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为“绿化条例”点赞

发布时间:2018-08-03 10:38:24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开始实施,这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相信我市的绿化环境会越来越来美,我们的生活环境会越来越好。”8月2日,市园林局一名工作人员说。8月1日,《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开始施行的消息见诸报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鼓励居民家庭种植树木花草,绿化自有居住空间;鼓励发展墙体、屋面、阳台、桥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我觉得条例的这些内容很好,接地气,对于美化环境具有积极作用。”62岁市民吴大毛说。

王女士在市直某部门工作。她表示,条例中的“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和文化相协调,注重层次、色彩和景观效果,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城市园林设计水平。城市绿地建设应当选用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种类,注重植物生态习性、种植形式和植物群落的合理性、多样性,遵循生态要求,体现地方特色,提高市树、市花的种植比例”非常好。“以前我市种树不注重多样性。现在市区的树种很多,景观效果很好,我市绿化水平提高了档次。”王女士说。

“工程结束后,如果绿化率和以前申报的不一样,有偷工减料的嫌疑,工程项目将不会通过验收。这点条例中写得很清楚,我觉得实在是太棒了。”36岁的王女士称,“开发商申报的小区绿化率往往都比较高,可后来绿化率常常达不到标准,小区居民非常窝火。现在,有了条例做保障,相信我们居住的环境会越来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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