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在临时停车处下车购物
爱车被贴罚单市民感觉冤枉
民警:临时停车也要符合法律规定
□晚报记者苏莉通讯员张振宇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他把车停在临时停车处下车购物,回来后发现爱车被贴了罚单。“车停在临时停车处也被贴罚单,感觉冤枉。”王先生说。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警察管理支队了解到,在道路临时停车处停车要注意两点:一是紧靠道路右侧路边停车,二是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王先生:被贴罚单感觉冤枉
王先生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开车行至市解放大道西段,突然想起要给儿子买作业本。“我看到路边有个道路指示牌,上面写着:禁止长时间停车。”王先生说,他把车停在临时停车处去买作业本,大约五六分钟时间,他买完作业本回来,发现自己的爱车被贴了罚单。
“我就是临时停车买点东西,咋就被贴罚单了呢?”手持罚单的王先生说,他并没有乱停车,被贴罚单感觉冤枉。“在临时停车处应该咋停车?”王先生说,他想弄个明白,以免再次被贴罚单。
民警:临时停车讲究多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第6款规定,违法停车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如果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上停车,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记3分。”市交通警察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临时停车有很多讲究,驾驶人应该注意。
该负责人说,按照法律关于临时停车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驾驶人随意停车,民警可给予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民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不得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该负责人说,为满足市民临时停车需求,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区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否则,道路上的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将对其进行抓拍。同时,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不在车辆停放现场的车辆进行查处。一些车辆在停车位内逆向停车或不按规定停车,也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