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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3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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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楼不允许新开饭店了

发布时间:2018-07-03 08:20:43  

 违者最高罚10万元

居民住宅楼不允许新开饭店了

新规实行 市民称赞

□晚报记者 莉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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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内的餐馆。

本报讯“听说出台新规定,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这真是一件大好事!”昨天,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栋居民楼前,居民陈女士高兴地说,她家楼下开设的饭馆很快就不能再影响大家了。

新规出台改善居民环境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解放大道中段道路南侧看到,一栋居民楼内有3家饭馆。在市慎阳路一个小区内,一栋6层楼的6楼也开有饭馆。“每天晚上都热闹到深夜,油烟到处都是。希望他们早点儿搬走。”附近的居民说。

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和市环保局环保热线了解到,涉及餐饮油烟投诉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以往,一些居民因为楼上楼下有饭店排放未净化的油烟而烦恼不已。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居民对违规经营的餐饮单位无可奈何。7月1日起,这些情况将得到改观。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7月1日,《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出台。

“《办法》明确规定,住宅楼和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违规并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同时最高罚款10万元。”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居民住宅楼不允许新开、改扩建饭店,不得在居民住宅楼(纯住宅)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

“日前有市民反映,在市区南郊一栋居民楼内,有小餐馆直接将排油烟的管道对着居民出入的地方。”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接到居民反映后,驿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责令小餐馆负责人予以整改,拆除排油烟的管道,还居民一个清静的环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发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可以拨打12345投诉。

新规对油烟污染治理

更加精细

记者了解到,《办法》中规定,对于商住综合楼,如果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禁止新建、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

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管道,需要加装的,需征得规划部门、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同时,油烟污染物排放口朝向应避开居民楼,与居民住宅等最小距离不应小于20米。

“为更好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康,现有的餐饮服务场所将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及商住楼中居住层分离。”该负责人说,相比以往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餐饮油烟防治的一些规定,此次《办法》中对于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治理更加精细,治理范围也进行了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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