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遂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李某、魏某、张某申请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被执行人王某让申请人李某、魏某、张某三人为某公司正门打地坪,完工后王某一直不支付李某、魏某、张某的工资。李某等3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魏某、张某支付工资1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县法院干警于早上8时在某工地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并将其带到法院。到达法院接待室后,被执行人王某百般耍赖。下午2时许,工作人员将王某送到拘留所。此时王某态度突然转变,拉着承办人的手说要还钱。不一会儿,王某的家人如数送来执行案款15000元,该案得以执结。(高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