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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1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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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8-06-01 08:57:41  

只管生意不顾安全

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市民如果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

□晚报记者 苏莉 通讯员 周洋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的公路两侧,不少商家将摊位摆放在公路两侧,被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人员查处。

“在公路两侧占道摆摊设点太危险了。”昨天,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人员对记者说,他们曾就此现象提醒当地居民、商家,但还是有部分商家将摊位摆放到公路边,险象环生。

记者与执法人员来到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只见在公路两侧每隔几百米就摆有一个销售草莓、甜瓜的水果摊点,一些摊点旁边堆放着杂物,一些过往车辆的司机购物时,直接将车辆停放在公路两边,来来往往的车辆经过,很是危险。

“根据《公路法》规定,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属于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根据情况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对一销售草莓的商户说。“我以后不再乱摆摊设点了。”该商户说。

随即,执法人员一一对占道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摊位予以清除。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都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执法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专门设置有宣传台,公布常见路政违法行为,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损坏路产路权行为,可以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 0396-260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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