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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5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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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重点打击4类违法广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11:19:00  

 工商部门重点打击4类违法广告

绝不姑息食品违法广告

□晚报记者 班永威

实习生 刘 喆 通讯员呼建波

本报讯对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绝不姑息。昨日记者获悉,市工商局下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加强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从2018年5月持续到7月底,重点打击4类违法广告行为,按照检查整改、抽查督察、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开展。

打击食品外包装广告宣传功效的行为。重点整治在普通食品外包装上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宣传功效,或以错误的、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外包装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

打击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的行为。食品企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营销宣传,必须严格依照《广告法》的规定,不能以误导和欺骗性的方式进行宣传。

打击未经审查发布食品广告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广告,或未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发布广告的行为。

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行为。重点整治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

据了解,《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执法办案。多渠道、多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绝不姑息。要从违法广告着手,追溯源头,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以及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违法仍进行设计、制作、代理的广告经营者一查到底,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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