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二十四小学
二(1)班 陈治源
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需要我们伸出双手,献上爱心。
今天,我就做了一件高兴的事。今天有音乐课,可是我的同桌小明一个劲地在书包里翻,也没找到音乐书,急得他脑门上直冒汗。这时,我对他说:“咱们合看一本吧!”听到这句话,小明高兴地笑了,说:“谢谢你。”我说:“不用谢。”说完,我也高兴地笑了。
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帮助他人,自己也得到了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小记者证号:181176)
(指导老师: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