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门口迎来一名特殊的当事人——李某从湖北仙桃市赶到遂平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于2015年2月10日前给付原告李某欠款5350元。但到期后刘某迟迟不予归还。无奈,李某于2015年2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在被执行人杳无音信的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系统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刘某银行账户等方式,最终联系到刘某,并督促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至此,被拖欠3年的欠款最终回到李某的手中。(高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