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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0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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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转移财产 叔侄双双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5-10 08:15:06  

 □见习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张敏

本报讯 5月8日,汝南县张某叔侄二人因拒不报告财产妨碍执行,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

2014年至2015年,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周某合伙经营花生购销生意。二人后因账目问题发生矛盾,周某将张某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决张某支付周某人民币3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手续,但张某拒绝按法律规定申报财产,试图逃避执行。

执行干警张晨辉、刘彻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据周某回忆,张某有一套农村自建房。收到这一线索,干警连忙找到张某了解情况。张某称该房屋已经抵债给自己的侄子,并拿出一份抵债协议。

为了落实以物抵债的真实性,执行干警分别就借款的时间、地点、过程对张某及其侄子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叔侄二人对抵债的过程表述不一致,并且两人在询问过程中不停地收发手机短信。执行干警遂对二人的手机进行检查,发现叔侄二人用手机串供。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张某在诉讼期间就与侄子签订了一份虚假的以物抵债协议,目的是为了躲避执行。

目前,张某因拒不报告财产、其侄因妨碍执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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