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蒋雷阳
本报讯3月30日下午1时,本该是吃过午饭休息一会的时候,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叶海宽却在忙碌着,在和被执行人于某沟通两个多小时无果后,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申请人于某甲和于某做工程生意有来往,但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于某一直拒绝给付应付款项,案件走执行程序后,于某仍然我行我素,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拒不报告财产,甚至表示根本没看执行通知书,态度极其恶劣,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叶海宽经过了解、调查,确定于某名下拥有一辆私家车,且其所用通讯工具为苹果手机,完全符合高消费,再加上其拒绝报告财产,于是就利用午休时间为这名老赖办理了拘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