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苏 莉
本报讯昨天上午,在山东潍坊鲁东水果批发市场,看着货车上一箱箱草莓被货主拒收,我市货车司机马全五一筹莫展。“不但拉货的款要不回来,货主还让我赔偿损失。”昨天,马全五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
马全五告诉记者,他是驿城区朱古洞乡人。半年前,他贷款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几天前,他通过网络预约,与江苏一采摘园取得联系,采摘园有一吨草莓需要拉到山东潍坊,运输费为2200元,货到付款。
3月26日晚8时许,他开着货车上了高速。为了保证草莓新鲜,全程车厢开着冷气。
3月27日2时许,货车进入山东境内,大雾弥漫。为了安全,马全五到附近的服务区休息。
马全五说,3月27日9时许,他开车进入鲁东水果批发市场。没想到对方以延迟到货时间、草莓不新鲜为由,不但不接收这批草莓,还拒付运输费,并让他赔偿相应的损失。
马全五说,他在山东人生地不熟的,遇到这样的事真是愁坏了,希望通过晚报社帮忙想办法。
当天,记者与山东潍坊晚报社取得联系。得知马全五的事情后,潍坊晚报社表示会尽快派记者前往采访调查,尽量帮助马全五解决此事。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