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蒋雷阳 文/图
法官为农民工进行登记。
本报讯 3月23日,在汝南县人民法院,任某等16名农民工从法官手中接过被执行回的7.8万元工资后,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
2016年,任某等16人跟随刘某在北京做建筑工作。工程完工后,刘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欠任某等人的工资。16人将刘某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应支付16人工资7.8万元。然而,刘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始终关注着刘某的动向。2018年3月初,执行法官关兴彦获悉刘某回汝南县三门闸乡老家探亲,立刻和刘某取得联系。见面后,刘某仍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汝南县人民法院遂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迫于压力,3月23日,刘某将所欠7.8万元工资一次性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