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系列报道之一
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
我市宣传贯彻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周刊记者 胡江涛 侯岱君
不久前,我市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条例》)暨培训会召开。
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于去年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1月1日已开始施行。
3月23日,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组织我市物业服务公司在市解放大道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相关领导到现场,和物业公司、市民一起,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规范物业服务活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切实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即日起,本报推出《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关注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系列报道。
今天,本报推出第一篇。
市住房管理中心相关领导在活动现场。 郭磊/摄
市民在河南利达物业展板前咨询。 郭磊/摄
修订条例的背景发生变化
本次条例修订的主要依据为《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在2001年我省出台条例时尚未出台。此次《物业管理条例》按照有关精神对我省旧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物业管理条例》突出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各方利益的均等保护,彰显了当前形势下物业管理不仅仅涉及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从修订目的来看,《物业管理条例》突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为了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有到好、从好到稳的稳步发展。
物业管理的定义有了扩展
物业管理定义局限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服务的方式,在此次《物业管理条例》定义表述中,将其表述为业主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方式实施物业管理。
从立法思路上讲,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主体,其他管理人属于《物权法》明确的一种管理主体,而对于自行管理,则是条例针对当前存在的业主通过自己管理方式实施物业服务的一种认可。从另外一种思路来讲,《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定义进行了扩展。
绿色节能环保成主题
绿色、节能、环保对于物业管理不是陌生的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将中央确定的绿色、节能、环保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为行业的发展责任,更加说明了物业管理行业在绿色、节能、环保工作的积极作用不可低估,需要从业者去担当。
物业管理采用新方式
互联网的出现,搅动了各个行业的变革。物业管理也同样深受影响。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提出,鼓励企业采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各项活动,发展网络化物业管理也是对行业发展的一种肯定和支持。
其实,我市部分物业公司已经开始运用互联网技术管理物业。业主可以通过互联网交纳物业费,并能了解小区将要组织开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