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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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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8-03-23 08:32:13  

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

李云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3月22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云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李云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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