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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1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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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宣判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8-02-11 08:33:44  

“杭州保姆纵火案”9日9时30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去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今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

判决认定: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朱小贞、林生斌夫妇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去年3月至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2017年6月22日凌晨,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借钱。当日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3名未成年子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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