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天降
冰柱砸坏电动车难获赔
物业:这是自然灾害,谁也无法阻止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文/图
本报讯 “我的电动车放在楼下过道内,被从楼上落下的冰柱砸坏了。我找相关部门要求赔偿时,他们说,这是自然灾害,谁也无法阻止。”2月5日,市民付女士向记者反映。
据付女士介绍,她在市雪松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的一家单位上班。1月30日,她像平时一样,把她的车停在单位楼下西侧的过道边。当日下午5时许下班后,她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砸坏了。“我检查发现,车是被从楼上落下的冰柱砸坏的。”付女士说。
付女士告诉记者,砸到她车的冰柱直径达15厘米,车顶被砸瘪,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窟窿(如图)。2月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付女士的车停在两栋建筑物之间的公共通道西侧,东侧建筑三楼位置有遮阳篷,一根下水管道口有结冰。“我的车就是被下水管道口结的冰柱落下砸坏的。”付女士说,随后她报了警。
付女士告诉记者,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告诉她,这不属于治安管理范围,建议她找相关单位解决。付女士说,随后,她联系到瑞恒商务酒店物业公司的经理曹恒。“当时,曹经理说他没空,等第二天再处理。”付女士说,第二天她再次联系曹恒,曹经理到现场看后,说是自然现象,不是人为的,还说楼下通道不是停车的位置,砸就砸了,他只能表示遗憾。
之后,付女士把情况向辖区居委会反映,对方建议她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公共通道内严禁停放任何车辆。落冰砸到付女士的车,这是自然灾害,谁也无法阻止。我只能表示遗憾。”曹恒说。
“难道从瑞恒商务酒店建筑物上掉下来的冰柱砸坏我的车,就没有相关单位负责,我只能自认倒霉吗?”付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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