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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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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发布时间:2018-02-05 09:04:03  

 

 

□见习记者邓丹华通讯员蒋雷阳

本报讯 1月29日,在汝南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两名执行申请人高某、杨某领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据了解,2017年被执行人沈某承揽某小学教学楼施工工程,并将部分工程交给高某、杨某。后来双方发生矛盾,沈某拒不给付拖欠高、杨二人的各40000余元劳动报酬。高某、杨某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3日内给付高、杨薪酬及利息,但沈某拒不执行。

2018年春节将至,依然没拿到工钱的高、杨二人十分着急,向汝南法院执行局申请对沈某强制执行。

汝南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叶海宽接到案件后,经过多方努力,以拒不申报财产对沈某司法拘留15日。被拘4日后沈某终于履行案件款9万余元,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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