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 捷 通讯员 刘明周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启动,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24时。
据市工商局信用科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为2017年12月31日前,在驻马店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http://gsxt.haaic.gov.cn )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年报信息。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经营场所所在辖区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需进行联络员注册,如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