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时间 三人被骗
刚给付款码 钱就被刷走
警方提醒:不明二维码不要扫
晚报记者 康国富
本报讯 给我18位付款码,你的钱归我!仅12日一天时间,我市就有3名市民被骗。有的被骗1300元,有的被骗走几百元。“希望通过我们的遭遇,提醒其他市民保护好自己的微信付款码。”13日,市民张先生说。
12日,市民张先生想在网上购买一款搜索信息的手机软件,就加了一个网上搜索到的微信号。添加这个微信后,张先生与对方谈好,以200元的价格成交。
正当张先生要发微信红包给对方时,却遭到对方拒绝。对方说,红包没法入公司账,只能通过微信转账付款。
张先生说:“当时,对方让我直接点进微信钱包的付款页面,把条形码上边的18位付款码念给他,完成支付后钱就能直接进入他们公司账户了。”
张先生按对方要求,把18位付款码念给对方。不料,不一会儿就收到提醒,自己竟支付了500元。
这时,对方又发来微信语音,一个劲儿说“抱歉,不小心弄错了”,还说要把钱通过这个支付渠道退还给张先生。
当时,急晕了的张先生没多想,重复了一次上边的操作,却发现微信钱包内的钱又被刷走800元。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上当了。
等张先生再次要求对方退钱时,已被对方拉黑。
12日,市民方女士向记者反映,她被人骗走了200元钱。“有人加我好友,自称是替某产品做宣传,让我扫一个二维码,说可以领到红包。”方女士信以为真,就扫了一下,谁知刚过几秒钟,就发现自己的微信钱包少了200元。再联系对方,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这几天,支付宝在搞发红包活动,谁知道刚扫码,我微信钱包中的330元钱就被刷走了。”12日,市民陶女士向记者反映。
记者了解到,微信付款功能一般在点击进入付款页面后,会显示条形码、二维码和18位付款码。这三个码的功能是一样的,只是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但是,如果市民把付款码告诉对方,对方就可以刷走市民的钱。
13日,记者点开微信收付款界面,查看“付款码数字”,便跳出一段提醒:“付款码数字仅用于支付时向收银员展示,请勿发送给他人,以防诈骗。”
这时,如果你点“知道了”,出现18位数字的同时,微信又再次提醒你“付款码数字请勿发送给他人,以防诈骗”。
记者将此情况向我市警方予以反馈,警方提醒,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点击不明链接的同时,还要保存好微信中的条形码、二维码和18位付款码,尤其不能透露给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