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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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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减刑假释案推行网上办案

发布时间:2017-11-24 13:57:30  

 为避免暗箱操作司法腐败

全国减刑假释案推行网上办案

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

全国减刑假释案件将全面推行网上办案。记者昨日上午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大力推进全国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规范案件办理,强化司法公开,提高办案质效,实现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等功能。昨日上午,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多数省份已经提前实现全面互联互通,开始推行网上办案。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夏道虎介绍,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建成后,至少要具备几个主要功能。一是监狱网上报送。即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实行网上录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内部审查以及报请省级监狱管理局审核等均在网上进行,向法院报送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进行传输,无需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既节省了时间和人力,又避免案卷材料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二是法院网上审理。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各环节高效运转,审理活动全程留痕,开庭审理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可以实现网上同步直播,法律文书一律电子签章并通过网上流转送达。

三是检察院网上监督。检察院通过信息化办案平台不仅对内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请示、网上流转、网上备案,对罪犯前期改造及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通过网络提出检察意见或者以视频方式参加庭审,实现全程动态跟踪和实时监督。此外,还有相关智能服务。

据悉,信息化办案平台运行后,将利用法律条文自动推送、同类案件处理提示、阶段节点提醒防控等功能有效规范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统一办案标准,防止在减刑假释环节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此外,案件办理全程留痕,通过对办案节点进行动态、精准管控,严格案件办理程序,避免人为干预影响,还可对相关节点追溯回查,确保案件结果公平公正。

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后,将与近年来人民法院建成的四大公开平台及全国法院“减假暂”信息网联通,全面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和文书上网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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