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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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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保”意外险购买与否靠自愿

发布时间:2017-11-23 08:41:56  

 

□晚报记者王永良

 

本报讯 “我是富强路一小区的住户。11月16日上午,我到蓝天大厦楼下的豫南燃气客户服务中心交燃气费,工作人员让我先交100元的名为太平洋保险公司捆绑销售的‘燃气保’意外险,否则,他们不卖气给我。”11月20日,市民苏先生向记者反映。

据苏先生介绍,当时,他问工作人员是不是必须买,工作人员说是的。之后,他购买了一份。他认为,购买保险应该建立在客户自愿的基础上。

21日上午,该燃气客户服务大厅负责人贾茹告诉记者,燃气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燃气保”,主要是为居民用气时出现意外提供保障的。居民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由天然气所造成的意外事故,比如爆炸、灼伤、中毒等,最高保额在110万元左右。

“客户来购买燃气时,工作人员会向客户介绍‘燃气保’,但决不强制向客户出售,是否购买‘燃气保’完全出于客户自愿的原则。”贾茹说。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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