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鹏宇新天地业主:
我公司开发的鹏宇新天地一期首批已具备交付条件,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开始办理交房手续。
请各位业主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好以下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各一份、购房票据、一年物业费等,前往鹏宇新天地营销中心办理交接房手续。特此公告!
咨询热线:0396-5569999
营销中心地址:新蔡县城仁和大道月亮湾公园
驻马店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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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开发的鹏宇新天地一期首批已具备交付条件,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开始办理交房手续。
请各位业主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好以下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各一份、购房票据、一年物业费等,前往鹏宇新天地营销中心办理交接房手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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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