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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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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17-08-24 07:12:32  

 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

单次举报奖励限额提高至50万元

记者2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根据各地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鼓励群众举报,增强举报积极性。

办法规定,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该办法予以奖励。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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