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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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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助力困难人员脱贫

发布时间:2017-08-16 07:09:43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日前,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失业保险对贫困县市和贫困人口扶贫脱贫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贫困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助力企业稳定工作岗位和招用更多贫困地区的人员或失业人员。

通知对现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整合,从助企扶贫、创业扶贫、培训扶贫、就业扶贫四个方面,明确了助推扶贫工作的具体措施。

在助企扶贫方面,要求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对贫困县市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减负稳岗。一些企业不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但企业里有困难职工,可按照规定对困难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或创业培训。在创业扶贫方面,要求各地每年适当增加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数额,并优先保障贫困地区人口使用。对实现创业的贫困家庭在领失业金的人员,优先受理其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同时也可一次性发放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在培训扶贫方面,对贫困家庭在领失业金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逐人制定就业援助措施,开展精准帮扶。在就业扶贫方面,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就业安置补助,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向贫困县市、贫困人群倾斜,优先受理贫困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告,并按最高额度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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