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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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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7县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

发布时间:2017-08-15 11:10:38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7县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

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晚报记者 王 捷

本报讯为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教体局、市老龄办日前制定《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目标任务。 

2017年,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在全县(区)范围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其他各县区结合实际至少选择1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到2020年,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

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服务。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

延伸至社区、家庭

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

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开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服务产品。

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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