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新一轮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三年新建532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达到“六室分开”的标准
□晚报记者 王 捷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驻马店市“十三五”期间标准化村卫生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启动新一轮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到2019年底,达到“一村一室”的标准化建设目标,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村卫生室2547所,按照河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现已有1585所卫生室达标,仍有962所不达标。其中,业务用房面积达到80平方米、未实行“六室分开”的村卫生室有430所,业务用房面积达不到8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有532所。
根据方案要求,从2017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分批对我市目前未达标的532所村卫生室进行新建,确保“十三五”末全部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要求。对业务用房面积达到80平方米的430所村卫生室,各县(区)自筹资金,完成“六室分开”任务。
卫生室建设要统一规划。一是选址科学化。新建的村卫生室,要选择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位置适宜的场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二是设计标准化。新建的村卫生室要求“统一图纸、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占地面积350平方米左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三是建设规范化。在建设和用材上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格按标准建设。
卫生室建设要统一标准。每一个行政村必须建设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严格按照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建设,设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免疫规划室、药房、健康教育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要为村卫生室配备基本的诊疗设备,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和新农合公示栏。村卫生室工作制度上墙,医疗废弃物管理、处方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等符合要求。
各县区将新建村卫生室规划方案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通过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通过,禁止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