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苏 玲
通讯员 张 凯
本报讯 8月2日上午,平舆县老王岗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索赔纠纷。
6月2日,家住老王岗乡的朱某(化名)被邻村的黄某(化名)骑摩托车撞伤,后经医院诊断治疗,朱某身体多处骨折,尤其是肋骨骨折情况比较严重。两家人对出院之后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司法所知道情况后,迅速向乡政府和县司法局汇报,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去做两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两家人达成一致意见,黄某赔偿朱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各项费用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