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德
我的启蒙老师叫王安朝,安邦定国的“安”,封建王朝的“朝”,这名字听起来够响亮,够气派的。王老师生得五短身材,一张胖乎乎的娃娃脸总是带着笑容颇有几分可爱。王老师多才多艺,爱好广泛,教学之余喜欢唱歌、跳舞,也喜欢跳绳、踢毽子。特别是那只鸡毛毽子,就像装了磁铁似的,在王老师的一只脚上来回飞舞,上下跳跃,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王老师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课余时间经常与同学们捉迷藏,做游戏,大家叫他“孩子王”。其实,那时候的王老师已年近四十。
我家与学校仅一墙之隔,王老师闲暇时间爱到我家玩,与我父亲的关系特别好。当时我家的境况很不好,哥哥早已到了入学年龄,因为在家照看我而一再耽搁。王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看我既可爱又安分,于是就向我父母提出一个大胆想法:哥哥可以带着我一同入学,而且只收哥哥一个人的书杂费。这样一来,哥哥一边上学,一边还能照护我,父母也可以安心劳动了。我和哥哥坐在一张课桌上,一开始还可以,后来我与哥哥因争课本发生过不少冲突。哥哥虽然比我大四岁,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哥哥很爱学习,视课本如宝贝。他觉得我是“编外”人员,他才是正儿八经、名正言顺的“在编”学生。王老师很在意这件事,他把自己的教课书给了我。时间已过去半个多世纪了,至今我还能记起当年的一些片段。
王老师是教小学一年级语文课的。那时的小学语文叫“国语”,中学语文叫“国文”。当时还没有进行文字改革,课本都是繁体字,竖行,从右向左念。学生写字也是一样,用毛笔从上向下,从右向左竖着写。所以,那个年代的学生尽管不是人人都是书法家,但是个个都会写毛笔字。这种“编外”的学生生活,我只断断续续地维持了两个多月。待第一场大雪降临的时候,我就正式“辍学”了。直到1957年秋季我才真正成为“在编”学生,王老师依旧是我的语文老师。可是,又是一次两个来月的时间轮回,这一回不是我辍学了,而是王老师离开了这所学校。
据说,当年“扫除文盲”办夜校,王老师白天在学校给学生上课,晚上到农村夜校帮农民扫盲认字。然而,这种活动忽冷忽热,时办时停,而且收效甚微。心直口快的王老师说了那个年代不该说的话,被划为“右派”,发配到一个本不应该他去的地方,而且这一去再也没有回过他所钟爱的这所学校。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知识学问来之师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现在,倘若他老先生还健在的话,应该是一位九十高龄的老人了。
王老师,不管时光流过多少,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难以忘怀的老师、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