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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3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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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2人归案

发布时间:2017-07-31 08:21:57  

 “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2人归案

92号嫌犯任标回国投案自首  涉嫌骗贷等罪

29605分,“百名红通人员”第92号嫌犯任标从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岛北部的安提瓜和巴布达回国投案自首。

92号“百名红通人员”任标回国投案,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格林纳达等加勒比国家的协作配合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江苏省追逃办密切合作促成的,他是第4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据悉,任标涉嫌骗取贷款、伪造金融票证罪,2014123非法出境,辗转外逃至圣基茨和尼维斯。

任标,男,1973年出生,原江苏大罗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际控制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伪造金融票证罪,20141月外逃到与我国未建交的加勒比地区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3963/5-2014

任标是今年427日中央追逃办发布的《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中被公布藏匿地址的“百名红通人员”之一。他的归案,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没有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追回来绳之以法。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永远在路上,再次正告在逃的腐败分子必须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百名红通人员”1

杨秀珠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将择期宣判。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秀珠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1994年至1998年,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推进、建筑面积增加、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种现金、转账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2003420,杨秀珠潜逃国外。20161116,杨秀珠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综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杨秀珠的刑事责任。

杨秀珠在最后庭审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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