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当上“特邀法官”
——江西一个贫困县的司法实践
“丁之源当了特邀法官?”
“去年底当的,前段时间还上了电视。”
盛夏暑气逼人,樟树下凉风习习。水南村几名妇女坐在树荫下的桥栏边纳凉,有的和路过的法官攀谈起来。
丁之源今年65岁,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牛田镇水南村村民。
老丁的本职工作是乐安县人民法院流坑旅游法庭保安,由于长年在法庭工作,还时常旁听案件审理,耳濡目染,对基层法庭工作的了解日渐增多。
丁之源清晰地记得,2016年底,流坑旅游法庭庭长戴羽飞找自己谈话,说有意聘请他担任“特邀法官”,征求他的意见,“主要开展协助送达、协助调解、协助执行、委托送达和委托调解工作。”
老丁知道,这是院里对自己的信任。于是,他郑重地点了点头,答应了。
其实,设立“特邀法官”背后有更为复杂的时代背景。
乐安县是个贫困县,人口居住分散、交通欠发达等因素长期制约着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出表现在诉讼成本高、案件送达难、执行难问题严峻。因此,法院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成为必选。乐安县人民法院在各个村推优聘请“特邀法官”,并将其纳入综治考核以调动乡镇的积极性。
为提高“特邀法官”履职的积极性,乐安县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一套补助标准:协助送达、协助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每次30元;受委托送达每次40元,受委托调解每次60元;调解成功及协助执行完毕的,另外给予奖励。
“‘特邀法官’威望高、情况熟,由他们协助送达、调解,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戴羽飞说。
随着“特邀法官”名号越来越响,村民时常上门找老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有的村民不知道打官司的流程,我就向他们介绍从写诉状到法院立案、法庭审理等一系列环节。”丁之源说。
如今,乐安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官和“特邀法官”结对辅导培训,延伸司法服务,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