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7年07月10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美好家园盛开文明花

发布时间:2017-07-10 08:33:35  

 让美好家园盛开文明花

——驿城区橡林街道推进创文工作侧记

     晚报记者  闫宏伟  周刊记者  董莉莉  通讯员      /

 luf170727.jpgluf170727.jpg

美丽的胡庄小区。

驿城区橡林街道下辖8个社区,常住人口7.2万人,有机关企事业单位106个,居民小区、家属院221个,城中村15个,各类市场5个,道路137条。辖区既包含城市社区,又有城乡接合部,创文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特殊的地域、人员构成注定橡林街道的创文工作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洒下更多的汗水……

创建为民  老旧小区换新颜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创文时间紧、任务重,橡林街道党工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街道党工委首先加强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白双喜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区安排及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成立8个专项攻坚小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台账。与各社区、站所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创建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形成了“有目标、有责任、有考核、有奖惩”的工作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橡林街道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和标准导向,列出清单,完善台账,逐项落实,采取硬件抓建设,软件抓规范,活动抓提升,突出抓好背街小巷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化街道、社区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精心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单位创建、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等,8个社区都建立完善了志愿者服务站、四点半学校、读书阅览室、民调室等,同时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志愿者服务活动70多场(次),为文明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为民,为民创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白双喜在各种会议上一再强调,要围绕这个核心在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上下功夫。截至目前,橡林街道制作创文永久性宣传雕塑200多个,绘制文化墙1万多平方米,喷绘宣传标语广告3万多平方米。与此同时,橡林街道还加大创建工作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预拨资金200万元,重点改造了中大舒绮苑、驿安小区、瑞达小区等8个老旧小区,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切实加强已拆迁未建设断头路的日常保洁管理。

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让文明创建家喻户晓,广大居民都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了“我要创文”的良好氛围。

为民创建  居民有了幸福感

市民王艳丽说:“经过整治后的天龙市场道路畅通,路面干净,菜品摆放整齐,占道经营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内还设置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投诉台、公平秤等一系列便民设施,给市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家住胡庄新村的肖凤英说:“街道双创工作力度大,我们这里堆积多年的垃圾都被清走了,村里道路两侧墙面粉刷后画上了观赏性强的宣传画,每天有洒水车按时给路面洒水,居住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如今,橡林街道辖区随处可以感受到文明创建的新风。

518,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驻马店召开。随后,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素萍等省领导分别率与会代表深入橡林街道民生社区、莱茵湖小区和胡庄新村实地观摩。观摩团对民生社区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氛围浓厚等点赞;对胡庄新村坚持“自己拆迁,自己改造、自己建设”发展理念的创新之举给予充分肯定。

519,漯河市委书记马正跃率领漯河市党政考察团到民生社区和胡庄新村观摩后表示,两个不同的版本具有代表性和标本意义,两种创建形式一样精彩。交流观摩中大家表示,橡林街道创文工作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方法可学可用,经验弥足珍贵。紧接着,上海、河北及周边市、县纷纷到胡庄新村、民生社区学习借鉴,胡庄新村、民生社区声名远扬。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橡林街道办事处主任袁晓军说,胡庄新村和民生社区成为创建先进典型,是街道党工委“育亮点,树标杆,做模范”持续发力的结果,是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心血和汗水的凝结。正如王楼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马建所言,从拆除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到硬化路面、清理垃圾,从清除小菜园到修建道路排水等生活设施,大家齐心协力,不怕脏,不怕累。街道负责人每天都到小区,哪里有困难,现场办公会就在哪里开,以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把问题解决在现场。

文明创建有起点,无终点。76日,橡林街道又一次召开创文工作推进会。白双喜强调,对创文工作思想要高度重视,办事处人、财、物都要集中到创文中心工作上,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做细创文各项工作,要摒弃侥幸心理、盲目乐观心理、自暴自弃心理,推动创文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