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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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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再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7-05-19 08:44:26  

 上蔡县再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晚报记者     景中原  通讯员     宋永亮

 

         本报讯     近日,从郑州传来喜讯,上蔡县再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文明城市”,这是上蔡县2013年获此殊荣之后再次榜上有名。

         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基础上,上蔡县作出了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四城联创”的决策,并把河南省文明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当作创建的核心,带动“四城”联动联创。全县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城区管理进一步规范,县城面貌日新月异。

         据悉,河南省在授予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同时,保留了47个城市(县区、城区)的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上蔡县名列其中。另外,上蔡县洙湖镇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村镇,上蔡县地方税务局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上蔡县委组织部、上蔡县审计局、上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河南省上蔡县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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