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5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5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